关于开展学生晨锻炼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管庆江 时间 : 2012-09-20
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增强我校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经校体委和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早锻炼活动,希望校学生会体育部,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做好学生早锻炼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具体活动要求:
1.活动对象: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2.活动时间:从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2月21日,每周一至五早上6:30至7:30。
3.晨跑路线:从学校正门东侧小门开始,向东至红绿灯路口,然后向北至下一个红绿灯路口,再向西至学校北门结束。从北门返回进入校园,不得原路返回。(具体线路见图示)
4.晨跑要求:
(1)学生必须持一卡通先在校正门口东侧刷卡计时,至校北门刷卡计时,在规定时间完成,否则不计次数。每周跑2次,不得有冒名顶替、骑自行车、抄近路,一旦发现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2)值班教师要加强对晨跑的巡查管理,所有值班教师、学生应佩戴好胸牌,以便学生的监督。认真做好晨跑活动的宣传工作,具有服务意识,为学生晨跑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5.奖惩办法:各学院晨跑时间按照公共体育部排定时间执行,以免单位时间内人数过多,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补跑的,每周不得超过3次。在保证每周2次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经常参加锻炼,鼓励学生多跑,并予以奖励。未按规定达到次数的,体育课平时成绩中的10分按0分计,并在大三、大四期间进行补跑。超过规定次数的50%,体育课总分加5分,超过100%,体育课总分加8分。
6.请假制度:保健课学生不用参加晨跑,但要进行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因身体原因长期(一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晨跑的要凭校医务室证明,到D楼517办理免跑手续,扣除相应周数的晨跑。
7. 特殊原因而不能及时完成当周的早锻炼活动,可在其它时间补跑,不用请假。
附表:各学院晨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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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12年9月20日
附:各学院晨跑、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安排表
星期 活动 学院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
晨跑 | 课外 活动 | 晨跑 | 课外 活动 | 晨跑 | 课外 活动 | 晨跑 | 课外 活动 | 晨跑 | 课外 活动 | |
人文学院 | △ | ☆ | △ | ☆ | ||||||
理学院 | △ | ☆ | △ | ☆ | ||||||
生命与环境学院 | △ | ☆ | ☆ | △ | ||||||
国服学院 | ☆ | △ | △ | ☆ | ||||||
外国语学院 | ☆ | △ | ☆ | △ | ||||||
政治经济学院 | ☆ | △ | ☆ | △ | ||||||
法学院 | △ | ☆ | △ | ☆ | ||||||
教育科学学院 | △ | ☆ | △ | ☆ | ||||||
初等教育学院 | △ | △ | ☆ | ☆ | ||||||
临床医学院 | ☆ | △ | △ | ☆ | ||||||
护理学院 | ☆ | △ | ☆ | △ | ||||||
健康管理学院 | △ | ☆ | △ | ☆ | ||||||
材料化工学院 | △ | ☆ | △ | ☆ | ||||||
阿里巴巴商学院 | ☆ | △ | ☆ | △ | ||||||
经亨颐学院 | △ | ☆ | △ | ☆ | ||||||
说明与要求: 1、表中“△”为晨跑、“☆”为课外体育活动。 2、早操时间:6﹕30~7﹕30,课外体育活动时间:16﹕30~17﹕30。 3、课外活动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 4、相关学院应组织好本学院学生按学校的参加该时段的体育锻炼。体育与健康学院公体部和校学生会派人员对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进行刷卡考勤。 5、各学院按此表安排组织学生开展早操和课外体育活动,学生会体育部按班级对参加的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并在次日将考勤表上交学生会体育部。 6、遇雨、雪天气不能进行活动时,按暂停处理,但考勤表上须注明情况。 7、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文一路)、杭州国际动漫学院在各自校区组织学生进行早操、课外体育活动。每周不得少于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各两次,公共体育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 ||||||||||

